4月6日,前申花球員秦升結束了其2年的刑期,此前,網(wǎng)絡上流傳了有關秦升的判決書,其刑期為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6日。

秦升曾效力過廣州恒大、梅州客家、上海申花等球隊。2023年3月,秦升等球員在申花俱樂部被抓。此后,他一直處于“失蹤”狀態(tài)。據(jù)悉,秦升一開始已經(jīng)逃到國外,但申花通知他補發(fā)工資,于是秦升就冒險回國。
最近,網(wǎng)絡上流傳了有關秦升的判決書。主要內容如下:被告人秦升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。同時,秦升需要上繳違法所得90萬元。

判決書顯示,秦升的刑期在2025年4月6日結束,也就是今天。判決書指出,秦升在2017年曾指使孫世林在申花對陣權健的比賽中踢假球。2020年,秦升又在假球案件中扮演中間人的角色。
在秦升一案中,公訴機關曾指控秦升犯詐騙罪。不過,法院最后認定秦升的該罪名不成立。最終,法院給秦升判的罪名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。

得知秦升今日刑滿后,網(wǎng)友如此點評:“出來看上海德比了,給申花助力?!?、“下一步:開直播吹牛皮,和毛劍卿連麥。”、
在足協(xié)去年公布的第一批禁足名單中,并沒有見到秦升的名字。有博主指出,秦升應該會入選第二批禁足名單。出獄后,秦升是很難再踢球了。/閱讀下一篇/返回網(wǎng)易首頁下載網(wǎng)易新聞客戶端